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西藏游旅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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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起西藏大部分人都会用神秘来形容它,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人们会以“神秘”这个词来形容西藏呢,这不仅是因为西藏这个地域本来带有神秘色彩也是因为西藏特殊的人文历史文化习俗所致。天葬、格萨尔王史诗、活佛转世制度更是为西藏添加了更多的神秘色彩。其中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则是国内外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也是藏学研究界的学者们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

那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揭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神秘面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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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坐床大典


首先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

“轮回转世”和佛之“三身”之说是活佛转世的理论依据。佛教主张三身不灭,在六道中不断轮回。佛教认为佛有三身即法身、报身、化身。每个人心中都有佛性,即法身,而报身则是佛千辛万苦修持成佛后所获得的果报身,最后的化身,则是已获得最终实证的佛为了救渡芸芸众生而幻化于世间的变身,活佛正是佛以普通人的形式显现于世间来教化众生。对此,《华严经》中说:“虽已证得菩提,为教化众生之故,引导彼等生起菩提心,时常向众生示范无障净行,此乃诸善逝之变化。”所谓“活佛”其实是不确切的称呼,在佛教术语中是不存在的应该叫化身或应身,藏语称“朱古”,蒙古语称“呼毕勒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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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布坐床大典


以及佛教理论认为,在因果轮回中人的肉体可能随时会消亡但是灵魂永存,人死后会根据自己生前所做的事情的好坏分别生于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和地狱六道中。六道中天、人、阿修罗三道为善业之果,乐多苦少乃至纯乐无苦,称“三善趣”;饿鬼、畜牲和地狱为恶业之果,多苦少乐乃至纯苦无乐,称“三恶趣”。佛典说:众生自无生以来,在六道中死了又生,生了又死,出此入彼,无休无止,就像车轮转动不停,故称为“六道轮回”。来世往生于“六道”中的哪一道,是由今生的“因”,即行为所决定的。也就是说,你出生在哪个道中取决于你今生所修的福报,你生前所做的任何行为都会给你带来一定的后果即因果报应,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铁的法则。众生在六道中的不同出生和轮回就遵循了这一法则,作善业的生于天、人、阿修罗三善道,作恶业者堕于饿鬼、畜牲、地狱三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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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轮回图


其次活佛转世制度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金瓶掣签制度又是怎样形成的呢?

在活佛转世制度形成前藏区各大教派的政权大都是通过依托家族血缘关系来延续的。当时,在西藏政权领域出现家族与寺庙联盟的现象,因而有家族背景的教派势力,往往通过以家族血缘来延续政教权力,如萨迦派、帕竹噶举等掌握过西藏地方政治权利的教派均实行了宗教首领家族传承制。如:雍仲苯教、宁玛派、萨迦派等。就由萨迦派来讲它将政教两种权力都掌握在家族手中,而在家庭内部又作了不同的分工,家庭中的长子出家为僧掌握宗教权力,而次子则娶妻生子,繁衍家庭并掌握世俗权力,对最为重要的寺院住持一职则采用伯侄继承制。这种制度把寺院与家族联系了起来,使寺庙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有了固定的支持者。但是这种制度也有着明显的缺陷:寺院实际上是家族的附庸,教派受制于这个家庭,家族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寺院和教派的兴亡,寺院失去了独立发展的机会;其次,这种家族世袭制很容易在家族内部为争夺权力而发生内讧,事实上,萨迦派后来走向衰亡的原因也正是如此。不同于萨迦派,噶玛噶举派的传承在当时采用的是“法统传承”,即它非常注重师徒之间的精神继承关系,只注重教法传承,而不顾及政治的一面。因此虽然噶玛噶举派僧人在宗教方面享有很高的地位,但在世俗政治方面与萨迦派、帕竹政权的竞争中却处于下风,这直接影响了其教法的弘传。而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哪个教派得到政治力量的扶植,哪个教派就能获得发展。对于噶玛噶举派这样的教派来说,僧人不能娶妻生子,自然也没有家族传承的传统,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噶玛拔希依据藏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灵魂不灭观念、佛教经典中的化身理论以及本派的修持密法,选择了以活佛转世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继承人的做法。他在自己圆寂之前,就示意要转世,从此开创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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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玛拔希(1204-1283)


1253年,忽必烈在南征云南大理途中,看到噶玛噶举派在涉藏地区的势力及其影响,召请噶玛·拔希赴绒域色都(今四川嘉绒地区)相见。但直到1255年,忽必烈从云南返回后,喝玛·拔西才到达忽必烈营帐。忽必烈要求喝玛·拔希长期随侍他,但被喝玛·拔希婉言谢绝。1256年,噶玛·拔希接到蒙古大汗蒙哥的诏书,蒙哥向噶玛·拔希赐给一顶金边黑色帽子,这就是噶玛噶举黑帽系名称的由来,1259年蒙哥汗病故,次年忽必烈称帝,他将噶玛拔希流放他乡。1264年忽必烈放噶玛·拔希,1272年他终于回到西藏楚布寺。1283年,喝玛拔希圆寂楚布寺。据《士观宗派源流》记载,噶玛拔希圆寂时,传位于弟子朱妥·邬坚巴并为他授记说:“从远方拉堆方面,必出一继承黑帽法统的人,在他未来之前,汝当作为佛的代理!”遂把金缘黑帽加在邬坚巴的头顶上,旋即示寂。不久他转生在拉堆地方,是米拉降生的故乡,此人就是第三世攘炯多吉。

    攘炯多吉(1284-1339)是藏传佛教史上的第一位转世活佛,出生在后藏贡塘,被认定为噶玛拔西的转世。

据《红史》《青史》《贤者喜实》等西藏教法史记载,噶玛·拔希最初试图以噶举密法“那若六法”中的“破瓦仲觉”来转世。噶玛·拔希弟子坚巴通过寻访、观察、认定、坐床、受戒、培养等一系列做法确立了藏传佛教发展史上第一位转世活佛噶玛·让迥多吉,而这些做法成了后来藏传佛教各教派在活佛转世认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程序和教仪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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攘炯多吉(1284-1339)


元末明初时期,可以说是噶举教派活佛转世系统形成和发展时期,噶玛噶举派内部渐渐形成了不同的转世系统。噶玛举创立的活佛转世制度在西藏渐渐发育成熟。到了16世纪中叶,格鲁派寺院建立了活佛转世系统,自此格鲁派出现了众多转世活佛,到清朝前期五世达赖执政时期格鲁派领域的重要活佛格局已初具规模。

格鲁派实行活佛转世制度后,对藏区的各教派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最初在活佛圆寂后进行转世的比较少,但后来发展得很多,各大小教派、大小寺庙都效法沿袭,出现了不可胜数的大大小小的转世活佛,造成了活佛转世的泛滥。而且各大小活佛存在着密切的血缘或姻亲关系,乾隆御制《喇嘛说》的碑文记载道:“现今四天活佛体系(达赖、班禅、布丹巴),皆以兄弟叔侄姻娅递相传袭,似正掌教之大喇嘛皆出一家,几与封爵世职无异。”八世达赖颁布的《水牛文告》也批判了当时存在的王公贵族贿赂护法、假托神言、任意妄指的风气。为了解决当下的局面福康安、八世达赖、七世班禅反复商讨,最初提出102条最终整理为29条,经请示乾隆颁布《钦定藏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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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御制《喇嘛说》的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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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藏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章程》对驻藏大臣权限、财政税收、货币流通、边界防御、常备兵制度的建立、军队装备、对涉外事件的处理作出了规定

《章程》重点对关于达赖、班禅与其他大活佛转世及寺院管理等藏传佛教各项事务作出了较细致的规定,确定了金瓶签的活佛转世认定办法。《章程》第一条:“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

在没有形成规范完整的活佛转世制度之前活佛转世一般要经过五道程序。即寻访灵童、辨认器物、降神询问、金瓶掣签、批准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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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访灵童,是在前世活佛去世一年后开始进行,通过打卦、观湖请护法降神,确定灵通的出生地的方向、地方特征等。辨认器物,取前世活佛生前常用的最喜欢的器物,再取相同形状和数量的其它器物,将二者混在一起,真伪相杂,然后让灵童辩认。如果灵童抓到的都是前世活佛生前用过的器物,就认为该灵童系前世活佛转世。

降神询问。由日喀则扎什伦布寺请护法神降神,询问哪一个灵童是前世班禅转世,请神降谕。如果护法神答复的同辫认器物的结果一致,则该灵童成为候选灵童。

金瓶掣签,将灵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选派真正有学问之活佛,祈祷七日,然后由各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正式认定。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则批示免于掣鉴。如果有两位以上灵童,则批示金瓶掣签。

批准继位。金瓶掣签的结果上报皇帝,由皇帝批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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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5号公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办理活佛转世事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应当履行的报批手续,政府对转世活佛的审批权限,在办理活佛转世事务中佛教团体应履行的职责等作了具体规定。

其中第五条规定活佛转世应当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申请报批程序是: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所在地佛教协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审核批准活佛转世申请,应当征求相应的佛教协会的意见。

特别是在寻访灵童时假若找到的灵童仅只一名,并不能免于掣鉴而是需要将一个有灵童的名字的签牌,和一个没有名字的签牌,共同放置瓶内,假若抽出没有名字的签牌,就不能认定已寻得的儿童,而要另外寻找。以及第八条规定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实行金瓶掣签。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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