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芒康确认8处吐蕃时期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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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人员在西藏昌都市芒康县嘎托镇巴拉村石刻前进行考古工作(2016年7月18日摄)。 经对西藏昌都市芒康县境内文物展开普查挖掘工作一段时间后,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文物局称,考古学者近期在芒康县境内确认的8处吐蕃时期石刻,成为西藏地域范围内较为密集和成体系的吐蕃佛教考古与艺术遗存。 新华社发(卢素文 摄)

新华社拉萨1月8日电(记者张京品)经对西藏昌都市芒康县境内文物展开普查挖掘工作一段时间后,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文物局称,考古学者近期在芒康县境内确认的8处吐蕃时期石刻,成为西藏地域范围内较为密集和成体系的吐蕃佛教考古与艺术遗存。

据介绍,此次发现的吐蕃石刻,均是佛教造型,造像风格多为高浮雕或阴线刻,造像装束多高发髻、戴宝冠,身着三角翻领长袍,是吐蕃赞普及上层人士的典型装束。

“由此判断,芒康吐蕃石刻所属时期应为吐蕃赞普赤松德赞至赤德松赞期间,时间在8世纪中叶至9世纪上半叶之间。”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副教授张延清说。

此次确认的8处吐蕃时期石刻,主要集中分布在纳西乡、帮达乡、嘎托镇,包括摩崖造像、圆雕造像、古藏文摩崖题刻、玛尼石刻四类。

考古学者称,从佛教艺术的角度来说,芒康县吐蕃石刻群折射出吐蕃文明中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历史风貌,是见证西藏古代交通路线辉煌的重要遗址,也是藏族与周边民族自古以来进行物质、文化交流及宗教传播的历史见证,是西藏考古工作的重大发现。

2016下半年,芒康县文物局、旅游局与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考古系学者联合对芒康县境内开展文物普查挖掘工作,并对芒康县境内的吐蕃石刻群进行了深入调查。(完)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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