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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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藏网讯 6月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1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进行发布。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王佳豪

在《2021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显示,据监测表明,西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2021年,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怒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Ⅱ类及以上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Ⅰ类标准;色林错、班公错、普莫雍错、羊卓雍错、纳木错和佩枯错湖泊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西藏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2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要求。

2021年,西藏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8%。拉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位;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6名、第14名、第1名、第3名、第53名、第9名。青藏铁路沿线PM2.5、PM10、SO2、NO2、CO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O3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2021年,西藏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重点风险监控点位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管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

2021年,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那曲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拉萨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夜间达标率为74.8%,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四级,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二级;日喀则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92.9%,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林芝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昌都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5.2%、夜间达标率为95.2%,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那曲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

2021年,西藏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9个自动监测站的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气溶胶、气碘、土壤、沉降物等辐射监测值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西藏七地(市)7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总α活度浓度、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指导值。全区电磁辐射点位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还了解到,去年,西藏自治区颁布首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打下了法治基础。并组建了“高地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有关实施意见和重大举措,明确了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为具体工作提供了行动保障。

去年年底,西藏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2〕7号),在总结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十四五”新任务新要求,重点提出以更高标准打好具有西藏特点的污染防治“七大标志性战役”,切实守护好雪域高原蓝天、碧水、净土。

新的一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西藏自治区积极申报,在通过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的严格评审后,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3个城市纳入了全国“十四五”时期113个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

2021年,西藏全区执法队伍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对涉污企业和重点项目违法行为保持重拳出击态势,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7件,处罚金额3183.63万多元,较2020年增长103%,移送公安机关3起、查封扣押12起、限产停产5起、组织听证1起、行政复议3起,林芝市、昌都市和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实现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案件零突破。(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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