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调研组调研昌都市河湖长制工作坚参带队

5年前 912

2018年11月16日下午,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坚参赴昌都市澜沧江,调研河长制措施落实、沿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调研组指出,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和落实河湖长措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吴英杰书记、齐扎拉主席担任总河长,20余名省级领导担任自治区级河湖长,出台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昌都市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调研组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一项长期任务。昌都市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区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把沿江(湖)企业纳入河湖长体系,强化河湖监管,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督促检查,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保护好“亚洲水塔”。

调研组一行还调研了沿江公路建设安全、质量、环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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